三个偶然的事件
卢仁强
一
于三哥是我的邻居,他三十多岁,经常衔着一根烟杆,走到哪里,他都会巴嗒巴嗒地吸着呛人的叶子烟,让人难以靠近他。
回家的时候,我都看到于三哥在与三嫂吵架。三嫂说整个村子的壮年男人都走光了,就只剩下了于三哥,于三哥只会守着那土地,三嫂骂他没出息。每一次,我只听三嫂的骂声,却没有于三哥的声音。母亲说,我于三哥的耐性好,挨了骂,只是静静地吸叶子烟。
正月里,村里的人们都匆忙外出,于三哥像是没看见,他每天都在往田地里挑粪。走在下地的路上,小麦和油菜都熟了,田野里一片金黄,黄得晃眼。回到家里,累了的于三哥就会喝一小口酒,那酒有些苦,他紧皱一下眉头吞了下去,于三哥张开嘴竟自言自言,他好像是说——今年的庄稼真好。
春天的太阳很好,三嫂就收起家里的脏衣服往小河里去。小河是季节性河流,河水既会让天晒干,也能让天装满。洗衣服时,河边的女人们都在说自己远方的男人,三嫂很尴尬,她就想转于话题,三嫂想来想去,她想到了庄稼。
“这油菜好,大季的肥料不用担心了。”
“娃娃的学费还赊着呢!”
“家里的粮食也许挨不到秋收了。”
三嫂在说,但是,没有人搭话,她们只是看了看三嫂。三嫂知道,她自己说的这些事,在那些有男人在外打工的女人心里已不是啥问题了,三嫂很郁闷。
三嫂洗完衣服回家,她七岁的儿子已放学了,坐在门口玩虫,那是一种七星瓢虫,像小包车(吉普车)。儿子在唱:“小包车,下贵阳,飞机来,我不怕,就怕飞机窝(屙)叭叭(屎)。”三嫂听到儿子唱的民谣,禁不住仰起头,天空一碧千里,还瓢着几朵白云,晴朗得很。但是,三嫂竟打了个冷颤,她走到门口对着坐在地上的儿子歇斯底里地吼:“还不去扯草,在这里乱唱。”儿子受吓,双手撑地,把“小包车”给压死了。
村里有俗语:“怕哪样来哪样。”正当人们准备收获时,天空中窝起了叭叭,天窝的是白雨(冰雹)。
白雨过后,于三哥和三嫂双双来到地里,三嫂哭着喊天,于三哥一动也不动,在一旁默默地站着,像雨后的山,树,草,油菜,麦子,泥土,让白雨摧残这后,仍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
下过白雨,村里人收拾起那支离破碎的庄稼。收完后,村里人又耕种了土地。慢慢地,村里人忘记了白雨。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下雨了,秧田再不添水,秧苗就保不住了,秧苗保不住,这日子就真没希望了。
这天,于三哥与他老婆就到大龙潭抽水放秧田,潭里很深很黑,十多米的下水管放下去,仍找不到水。他老婆说算了,不抽了,干就干吧。于三哥说秧苗干死了,这日子如何过?他拿上电筒,一个人抱起底发管(抽水时放在水里的那部份)往潭底寻水。于三哥下了大龙潭,他就再也没有上来了。消防队员说,于三哥是缺氧而死在了潭底。他们把于三哥抬上来时,他全身都湿了。村里人安葬了于三哥,他们就到大龙潭去抽水,秧苗倒是活下来了。
后来,我和母亲说起于三哥,母亲说实在想不到他会发生这样的事。
二
堂叔死了,死在外省。堂婶说我有文化,她无论如何让我同她们一起去处理堂叔的后事。
堂叔是在轧钢厂里打工,堂叔的工资很高,每月能挣2000多元。父亲说,堂叔一个月的收入就抵上了他做一年的庄稼。打工让堂叔富了起来,他不仅砌了三间平房,家里的家俱电器之类,他家并不比城里人逊色。
堂叔的工作岗位是在穿道上,他是负责用铁钩把那烧得通红的钢条放入轨道,让它顺着轨道走到轧机那里,然后让轧机轧成建筑用的材料。打这种工的人很多,我们村里出去的男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都是做这种。村里人说这种工其实挺轻松的,而且又来钱,只是有些危险。因为,这钢条有时会跳起来,烫伤人。我和这些人在一起喝酒时,他们一喝多了就爱撩起衣裤,让我看那红红的伤疤。
堂叔是让飞起来的钢条穿过了喉咙,把他送到医院时,堂叔已断了气。经过我们的多方交涉,厂里赔偿了十三万元。那天,我们抱着堂叔的骨灰,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这块土地。已经八十多岁的祖母看到自己的儿子,她用自己年迈的身躯使劲地捶打土地,她说堂叔去时还是活鲜鲜的一个人,怎么回来时成了一箱灰烬。
堂叔的两个孩子,大的十岁,小的八岁。在超度堂叔亡灵的那些日子里,大的孩子天天守着他的父亲,然而,小的孩子,他披着麻戴着孝,整天到处玩,有时,吃饭了,我们还要到处去找他。没有人责怪他,因为,他毕竟还小。当我看他正与小朋友们玩得如此的快乐之时,我禁不住流下了泪水,我不知道,有一天,他如何面对父亲永远离开自己的事实。
堂叔就埋在小屯坡上他自己的地里,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来到这块地里。他以为自己也许不会再来这地里了,没想到,他还是来了,而且,他将不会与土地分离。
新年里,我看到了村里许多年轻的男孩女孩们,他们或背或提或扛或拖着大小各异的行李走在出村的路上,他们又要离开这块土地,他们要到城里去。我知道,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奔波的脚步,我祝愿——他们能在他乡的土地上茁壮起来。
村里人说起堂叔的死,他们都说自己万万没有想到。
三
堂哥从小就喜欢栽树,他经常扯那长在山坡上的树来栽在自家地里。这让我的叔叔很恼火,叔叔说我的堂哥是一个二牛子,读书不行,尽想着栽树,叔叔还说不知我堂哥将来的日子如何过。
堂哥长大后,他一直没出门打工,还是潜心专研栽树的技术。我的叔叔拿他没办法,就给我的堂哥接了一个媳妇后,他们父子俩就分家了。
堂哥分家后,他的土地尽然不种庄稼,而是种上了许多树苗。那几年,堂哥连饭都吃不上,这让我的叔叔哭笑不得,但是,看着自己的亲骨肉饿肚子,叔叔不忍心,他只有支助我的堂哥了。我堂哥的行为,在村里招来了众多鄙视,这让堂哥一家的日子总不安宁,堂嫂动不动就和堂哥吵架。
当堂哥地里的树苗长大后,城市扩充了,那些新修的许多街道两旁都要栽树,这活竟上堂哥摊上了。
堂哥农村地里的树种很多,但是,城里需要的是风景树,一年四季都要让整座城市的风景是绿茵茵的。堂哥知道,城里要的是栋青和香樟。
堂哥进城签了合同,堂哥在合同上承诺,他把地里树移栽到城里,那是要保证百分之百的成活率的,或是活不下来,不仅要重新补种,还得要罚款。
当堂哥请来一帮人挖树苗时,他对那些帮忙的人约法三章。堂哥让他们专挑又大又高又绿的挖,挖的时候千万不能伤了土里的根,而且,还要让树带上一些地里的土进城。
那些人拿了堂哥的钱,他们为堂哥办事自是认认真真,他们全然按照堂哥的说法去做了。堂哥用车子把树拉进城里后,那些人又一棵棵地把树连同从村里带来的泥土放进了城里的土里。
树是栽好了,但是,树是否能活下来,堂哥很担心,他天天往城里跑,他一跑进城里就去看那些树。树或死或活,得从根部来判定。但是,那些树的根全都淹没在城市的土里,堂哥根本看不见。
树在日子里长着,有时,堂哥盼望老天爷快些下雨;有时,堂哥又指望着苍天能多出几个太阳。然而,天岂能听从堂哥呢?
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按着天的意愿过着,城市里的树没有全都活下来,还是有几棵死了。堂哥很伤心,他动不动说,那树的主根和须根都让地里的土包着,怎么到了城市的土里就难活呢?有时,堂哥又自我安慰,他说人都会有水土不服,何况是树呢?
堂哥结帐回家后,他又走进自己的地里。他这些树一直都守着这块土地,他看着看着,竟然发现地里也有树死了,堂哥百思不得其解。
堂哥回到家里,他就把怨气发到了堂嫂的身上。初中毕业的堂嫂受了气,她没有发脾气,而是温柔地说,这些都是偶然。
堂哥扛回了那些死了树,他把树砍成细柴,并把它堆好。有时,堂哥和堂嫂就拿起那些柴放进灶里点燃烧饭,饭做熟了,那些柴也就成了灰,吃完饭,他们就用粪箕挑着那些灰来到自己的地里,把灰放进坑里,种下树苗,再用地里的泥土掩上。
于是,那些树苗就一天天地长大长成群了。
或许性感,或许柔曼
文/江南雪儿
(一)琴声如诉
听舒曼的梦幻曲,在静夜。一个人,或两个人,牵手,无声。
《琴声如诉》,杜拉斯写过。情,是一种声音,无,则轻;有,则重。有情的日子海有声月有影。情是有重量的,有形体的,有质感的。
小提琴、风琴、钢琴、大提琴的声音都喜欢,那是情人絮语,情声呢喃,在水中,在雾里,在遥远的时空。倾诉与聆听,在琴弦中,起伏。
低语是试探,扩张的测试。花儿在香,水儿在流,心在老地方,聆听并驻足。时间点滴而过,多少苍茫都是一堆灰烬。夜色中看见你倩影,格外靡丽.看见时间的内心,在这样的音乐声中,我想哭,想流泪,想把杂质洗涤干净。我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现在,极度柔软,被打中被征服的柔软。那时候,都老了,微笑都是皱纹的花;那时候,手指是藤蔓,任你散乱的目光,爬满一树璀璨和斑斓。
有小桥流水在窗外,有老树昏鸦在荒郊。但,我们的心,葱茏一片,绿色妖娆。我就这样在线呢喃,你聆听你走远直到地老天荒。风来告诉我:音乐是好东西;水来告诉我,爱的人在远方;心在告诉我,你不会走远,一直都在原点,在开始,也在结束。
(二)他们,我的情感空间
他们,属于了我过去的时光。
他们,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组分。
在整理与他们的情感记录时,我的速度极端缓慢,常常因为某句话某声叹息而陷入到很深很重的追忆情景中。犹如某个电影镜头在插叙或追光,我对那束光的在乎程度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他们,是我记忆的繁衍我情感的延伸。稍纵即逝、过眼烟云、一去不返。他们,我全都不认识,但在某个特殊的夜晚,因为文字,因为一种心灵渴求,他们以他们独特的符号、气息和手语而走进我的博客,微笑、恳谈、评论并留言,让我感动、震惊、恐慌和感慨。一切都是偶然的瞬息,都是擦肩而过的事过境迁,都是物是人非的奇情异缘。
他们都喜欢把这份美丽的邂逅定义为缘分和天意。他们相信这是事先的约定,必定要在此时此刻与我见面。我很感动并愿意相信。我犹如他们前世情人的替身,在孜孜不倦地替她们演绎着约会情结。记忆是一片天空,他们以流星的方式,在我的天幕上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那是痕迹,是信息,是他们留给我的记忆。如果说网络是宇宙,那么,他们就是几点繁星;如果说网络是海洋,那么,他们就是几尾小鱼。他们是我百万里的挑一,他们与我在那时那刻不早也不晚就那么地进行了一次致命的邂逅,仿佛是奔赴千万年来的约定。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风雨兼程,前尘过往,惊鸿一瞥,千年期盼。在那样的夜晚,那样的时刻,我觉得我不是个体的我,而是一个整体或者是无数个分体,一个为情生为情死为情活为情飞的不明飞行物,她以我的名义在飞行,但挣脱了我的羁绊而按照她自由的意志在随意飞扬。她并不是从我的个体意愿而是根植于人类女性的本体意志的立场出发,在以情为主宰的中心线上震荡波动,已经把我当作了多余,甚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她一意孤行她叱咤风云她温柔如刀她风情似水。她向他们走去,他们纷纷为她打开心门。
她不是我,她真的不是我。
真实的我在夜晚总是很疼痛很卑微很楚楚可怜的。疼痛得遍体鳞伤,脆弱得不堪一击,无助得风雨飘零时,我总是把手伸出去,伸向空中伸向夜幕。我想取暖,哪怕萤火虫般的光点;我想榨取,哪怕一滴水里的氧气;我想丰盈,哪怕一枚落叶里的养分。可是,当我在黑夜里索取的时候,我发现我还不太穷,居然有比我更脆弱更贫乏的,居然是他们。他们都是阳光下的儒商、记者、教授、艺术家、海归者、金领和公务员们,他们是我们物质大厦的创造者,白天,他们将热情与汗水交付社会,夜晚,他们孤独。他们不乏美女和金钱,也拥有地位和尊严,但他们缺失这之外的东西,而这样的东西,我拥有存货。于是,在夜晚,在孤独,我寂寞难耐的时刻,他们以我懂得的步伐向同样寂寞的我走来,彼此吸引,彼此需要,彼此安抚,宛如沙漠里两只独行的狼,他与她彼此捕捉的光束来源于各自在月色下暧昧的情愫。在夜晚,一束雌性的温存目光是带有母性的冲击力的,再强大的男人也有依偎母怀的渴望。而夜色里的宽慰是极具有诱惑力的,它能够摧毁男人自我壁垒的防火墙,对你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暗夜里的呻吟是最具杀伤力的,因为你听到了天籁的声音你会身心疲软全盘缴械。毫无疑问,我用目光掳掠并俘获了他们,他们自投罗网,他们无怨无悔,他们宽容并赦免了我,不是因为我美丽而风骚,而是因为我善良而真实。更是因为我自己也被他们所征服并俘虏。
(三)意象描摹
青苔
没有阳光照射,躲在阴影深处。没有被目光染指,自成一景。也没有脚步驻足过。原始。本真。自在。天然。另类情愫。原始冲动。是心灵碧野一隅。不轻易示人。不试图更改。无所谓光线的青睐与遗弃。
落叶
黄花地,碧云天,总有暗香盈袖来。恋情,无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秋风落叶,逝水年华。铺天盖地的声势,一堆灰烬的结局。只属于暗夜瞬间和短暂。过后,重温旧梦,恍如隔世。
涟漪
蛛丝马迹,雁过留声,伊人已去,感觉尚存。触动。碰撞。电光。火花。产生了缘。缘在,记忆在。相距千里,难断相思;人虽不至,心向往之。此情依依,天地可鉴;此意脉脉,日月为证。石落湖水,荡漾涟漪。来过。到过。记忆过。发生过。于是,爱情速成。一次性,生,一次性,死。
暗语
千年等一回。心灵之锁不是所有钥匙都能打开,只有暗语吻合,心锁方启。它像手臂拥抱千年情缘,再也不想放手。放弃对方有如丢失自己,对一切可以毫不在乎,只对这份情愫小心呵护,倍加恩宠。
音乐
低缓而抒情的旋律是在给心灵按摩,感觉那双无形的手,你会想象与她云中漫步。不错,有爱有情有诗有歌,你在物质的丰裕中消受盛大的虚空。你很饱和,是音乐借给你想她的空间和由头。
沐浴
是一种轻的状态,水的感觉,极度松懈的情态。伸展腰肢骨骼酥松器官拳打脚踢。放大想象的触角,无限无度。融洽。默契。纯粹。灵犀。彼此都懂。
思念
是彼此通透的,言传而意会的,步调一致的,同期出发的。沟通表达或QQ或短信或E---mail,现代而时尚,空虚而充实,浪漫而奢侈,有用而多余。仿佛可笑,委实珍惜,宛如生命底色的垫底背景,烘托之,光线亮丽而温暖,拆除之,底片黯淡而冰冷。思念是互动互利互惠共享的财富。
飞扬
因双脚行走从远古到如今,委实太累。那么,就不妨张开臂膀作翅膀状滑动就是假想飞行。渴望飞扬,不是没有可能,仅仅需要一个理由。为爱,为情,为她,都是我飞扬的正大光明的理由。
(四)低语呢喃
A:我不知道你在那里。就算你丢失了我。你终于把我丢失,没有声响。我曾经问过,你在哪里丢失了我。你说你是永远不丢失我的。有把伞撑了很旧,雨停了也不肯收;有束花嗅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
那时候,我思念你还是短发呢,你建议我长发并染成金铜,现在,金铜的头发染了烫了也长了,但你不见了。思念是长线,放了,就不肯收。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不收回思念。你说你在飞机上看见前面两个女子刚染了头发,你很想用手去触摸,因为,你把她当成了我,尽管你从来没有见过我,哪怕照片。你说,在心里,在血里,足够。哪怕我是喀麦隆来的黑姑娘。我听了,有什么在碎。心碎了,情破了都无悔,因为,我在爱。
你在哪里,你不想告诉我是么。你就把我放在你血里流,流走流尽流到天尽头好了。我相信,你不会丢失我。你只是把我折叠好,放在心底了。就好像放在心底的一粒樟脑,让味道占领全部空白。你对我说:我无法阻止你思念我,我也无法制止你用想象占领我。你说你一想我,空气中每个粒子都充满我的气息和芬芳,尽管你孤独,但你富有并温饱。这样的话让我支离破碎。
无所谓你想不想我。但我知道,我想你,不熄灭。
B:你是那么地充满人间烟火的味道。我想看你钓鱼的样子、抽烟的样子和思念的样子。我说你在骚扰我,你总说是因为思念。声音来自背后,来自远方,温暖的手掌,有音乐质感的手指。
你仁慈的姿态包揽任性、反复和无常。你自己很冷,也很饿,但你总把温热的馒头先递给我,让我咬上第一口。哦,什么时候,能在炉火的映衬下,为风尘仆仆的你,盛出一碗我亲手下好的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看你,吃下去,我满心欢喜。
C:你让我痛,一直让我疼痛。我为你流泪,一次又一次流泪。我不能读你的信,但又不读不行。
我前世欠过你,一定欠过。如果,你是国王,你一定把玉玺交付我保管;如果你是乞丐,你一定让第一碗汤我喝。
而我,最渴望是《聊斋》里的狐狸精,夜晚,悄悄为你端出热水,为你洗脸。
D:一直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猜测、不确定、彷徨并关注。你消失,我会牵挂;你呈现,我会怀疑。但你不能走近。我的周围有冷光,它们会杀伤你。我不杀你,舍不得杀你。纵然你消失,我会用眼泪唤醒你。
你苏醒,你转身,你在视线外围流连。你在边缘,一直在边缘。
假如,你懂我,我不会忽略你。
E:思绪凝滞,支离破碎,手指如铅!
我是不能想你的,也不能看你的。流着一脸的泪,幸福在弥漫。窗外冬雨菲菲。我想知道,是否是上帝派你来,感化我,让我奋起。我很破败很庸俗,而你,把我看成那么美,这是勉励,还是感愤。
一年,又一年,花谢花飞。你在放手,一直想放手。是累了,还是为我着想。文字是毒药,不要贪杯。远处,在内心,有一份感动让我分秒丰腴。
雪,很冷;但,雪,会燃烧。在风中,在雨里,我把自己烧成碎片。一片是诗,另一片,还是诗。寄给你,宛如栖息在你庭院里的小鸟。
F:你从来没有忘记。你总说你拿着爱的号码牌,在地铁口徘徊。我请你不要等待。你说等待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等不到。我说放弃也是拥有,但你说不,我已进入你血液,你渴望相见。
进入血液这个词语很沉重,它让天涯变咫尺。迈出一步是醉;退后一步是醒。不忘记是因为不能够,不放手是因为已拥有。
G:你是谁,你在哪里,为什么要遇到你,为什么你总那么远,你是所有的唯一,你是唯一的全部,你是N个你,你是你的N个,我与你对话,是在与自己说话;你在聆听,或者,你根本听不见。
怀念是发泄,深情是宣泄,呢喃是矫情,倾诉是脆弱。我很优柔,所以要絮语;我很慌乱,所以要低语。说过,听到,然后,深深叹息。
就这样,就这样,一直很远,一直很远。直到看不见,直到生命的终点。
许多年后,有个研究我的翩翩少年,他路过我的博客,看见了这些文字,潸然泪下。他说:许多年前,很久以前,就有个老太太,这么痴情。想了一生,空了一世,然后,他觉得,我真可爱。
我会微笑,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微笑。那是有雪的地方,终年是雪,我被覆盖。
(五)性,一个昂扬的词汇
温床是性的战场。
性,一个昂扬的词汇。
性是无限扩张与收拢的,是合作的游戏,是妥协与斗争的纠葛,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绝望依恋。并不单单是人之间,动物与动物,植物与植物,阳与阴,天与地之间都在发生,分分秒秒。
在场总是滞后于发生,发生是先行的,在场是追忆的。
性是对时间的占据,在时间上扩张空间。前戏是内核,决定着性的本质走向。过程缓慢,集纳了无垠的张力。词语让位,感官和肢体出场。词语表达的仅仅是海边无际的海藻,汹涌的是欲望,词语摄取不了欲望浪潮。给欲望以出口,成全欲望,放纵并渲染。
给于与索取,支付与接纳,水声与浪影,姿态与性感都在时间里收拢掩埋。沉浸在静止的扭动里,在涣散的破碎中。碎了是一种完美的蹂躏。出没在水中泅渡,不需要岸。赤裸在痴情中宣泄。抚摩亲吻都在外围夺路而逃。进入是实质。实质之前的跌宕起伏,挥洒泼墨。探视寻觅,没有边际。抵达,在完美过程粗砺质感。沉沦扩展,把纸揉皱把花掰碎。空间打开。氛围浓郁。激发勃发。一树梨花芳香。叶子高昂,景象辉煌。站立的姿态风光眩目,尖锐犀利的消亡。融。汇。胶。合。复沓多维的层次,力度与柔韧的整合。藤蔓攀援,树干坠落,忘记并投入,喧哗并躁动。心跳指数上扬,头发凛冽如风。
火车呼啸而至,洪水漫过头顶。
然后,新一轮汹涌滔天而至……
(六)不寻找,但看见
其实,一些东西真的是隐藏在内部和背后的,很深,无法表达。所谓表达,仅仅是大海上漂浮的海藻。海洋很深,我们不会看透,永远看不透。
表达是局限、表层、短暂而临时的,一些书写和纪录都是时过境迁。此刻,我说话,但我说的不是此刻要表达的意思。我表达不出内部的意思。一些意思不是像空气一般透明。而且,透明的空气里有太多我们看不见的元素。未知和茫然是此刻的主宰,而我在边缘游荡。
月光不错,阳光也不错。把心情在冬阳下晒一晒,然后,去迎接又一轮严冬的降临。毕加索说:当我们发现立体派时,我们没有企图去发现立体派。我们只想表现出我们内心的东西。毕加索还说:没有所谓抽象画,人必须用某些东西开始,后来可以把现实的一切痕迹去掉,然后就不再存在危险,因事物的观念在其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号。
绘画如此,音乐也如此。比如马勒,这个在多愁善感和尖酸刻薄,怀旧和批判之间摇摆的家伙,他是要用重密度的音乐元素来打击你,让你震撼。毕加索用色彩而马勒用音符书写长篇小说。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摧毁秩序,在内心需要上纵横肆意。我想,文字也是如此,它服从内心的需要和走向,它爱怎么走就走,所谓评论家,所谓读者,一切,都在作者的后面。我们体验,我们感触,我们表达,我们行走,我愿意,我就是这样,我不寻找,但我看见!
未被复制的历史
○桑麻○
每年此时,我们都一样,会变聋半小时或更长时间。你徒步或骑车过来,独自或与朋友……摇动手臂,拱手。我摇动手臂,颔首。之间有微笑传递。我听不到你的问询过来,听不到你的短信过来,听不到你的电话过来。它们全都淹没在高分贝的爆响里。你的问候只能在收件箱里停靠,在话筒入口处遭遇拦截。它强大、膨胀、扩散、肆无忌惮,像涨潮胜过涨潮,像暴雨胜过暴雨,像狂飙胜过狂飙。天地间唯一盈耳的连片的巨大声响,将其它悉数吞噬。
在爆竹燃放现场,在大门前,在楼宇的阴影里,将有碎红一地。这个城市每年有十数人到数十人因此受伤,数人创及眼眸,出血,眼睑撕裂,至于失明……但强劲的让人狂躁发热的声响永远胜却燃放的恐惧。我尽可能远离、越远越好,而后回望;我见过国林因我被炸起的石子击中左眸,至今未能复原如初,因而深感内疚。我不能置身现场之外,只好站在对面。凝注兼有祝愿、祈祷之意。
硝烟在街道弥漫。整盘整盘的鞭炮携出门来。来不及清场和摆放成列,几位同事趋前,猛拽一口烟,弯腰……一切声响又被吞噬。
碎屑从空中飘落,落在头顶,粘在身上。浓烈呛人胜过肉香的气味弥漫。再一次后退。一位枣紫上衣的女人,剪发披面,在烟气里出入,踢倒一个又一个炮筒,每一脚都表示被占有,不容侵犯。突然,一个孩子,蓝衣蓝裤的孩子,头发像《免费手机》里大兵的头发,从另一端冲入硝烟之中,与枣紫衣服成分据之势。他抱着一个即将装满的编织带,其状胜过他的细腰。他弯下腰,直接下手,像是抢夺,比用脚更为麻利。炮筒冒着烟,或许内里从未停止燃烧。他塞到袋子里,用力抱起,狠劲向下礅实。做这个动作时,他把肚子鼓起来,腰,后弯如弓。
相机。我意识到我需要相机。这是当天最让我震撼的场景。不是因为那个妇女,而是孩子。硝烟里的孩子。闯入和离开。弯腰和转身。紧张和无畏。恨不能多长几只手。满足的表情。但我没带相机。我不是摄影师。多么自然而珍贵的镜头。关于生活,关于生存,关于成长,关于掠夺,关于财富……胜过一百本教科书。胜过富人的经验。胜过经济学家的说教。胜过一地碎红的节日气息。胜过弥漫的硝烟。胜过呛人的气味。像1991年苏明娟的大眼睛,突然让你心惊,狂蹦。骨头里注入冰水,一激棱。多么可惜,谢海龙没在现场。
上楼。翻看一周来的报纸。《南方周末》――整整12版,“全民乱拍”。我一张张浏览,很好。但没有被拍摄下来的孩子更好。起码我这样认为。他没有刻意做什么,没有化妆,没有造形,没有事先排练,没有演戏。他在生活。他的生活在生活里。硝烟弥漫的现场诗意被扫荡一空。
接下来是喝茶。接下来相互拜年。接下来说一箱子馒头突然在一个早上生了绿毛。接下来说所有酒店全都爆满,当下订不倒房间。接下来说到几个灭门案。接下来说到高山在加拿大被保释;接下来,中午来临……在京城明珠,会餐;每年如此,几乎所有行政单位如此。纳税人的钱。工人加班。他们能否拿到加班工资。送老同志,拥抱王秀芹。醉意渐起。午睡。16时起来。茶水。
晚上,坐在电脑前,看文章。肖建新的《拓片》,刘艳芹的《酸菜》,扶风的《乡村年景》。杨献平的《三个往事》,还有渔人的对于本期散文总结性评述。认真得让人起敬。而最终是今早的事。那个烟气中的孩子,像一头狮子冲进去……我,没带相机……
我有一个喜爱文字者的敏感,但当时我觉得有摄影师在场更好。有时文字胜过影像,有时影像胜过文字。焦波爹娘的《搔痒》胜过文字;阿尔弗雷德•埃森斯塔特的《对日作战胜利日在时代广场》胜过文字;艾迪亚•当斯的《越共囚犯被当街枪决》胜过文字;杰克艾•比的《第一颗原子弹》胜过文字;沃特博•萨特的《圣雄•甘地》胜过文字;拉里伯•罗斯《悲伤的寡妇》胜过文字……
2007年2月24日20时,也就是昨晚,在“散文中国”网站,一帮热爱散文的朋友讨论“散文的当下性”,话题由杨献平给出。一个没有讨论清楚的话题。有一点确定无疑:我们不能拥有过去,不能拥有未来,只能拥有当下……而平凡会不被我们察觉地掩盖触目惊心的现实。
孩子跟着硝烟离去。他应该上学。不知道是否如此?谁在他身后?是家庭成员,游戏厅,还是药店,赋予他无畏、蛮劲或曰霸气?……这些问题像邯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前涌动的硝烟,升起,升起,又像碎红,飘落,飘落,撒满一地……
这个早上,没有相机,没有摄影师,只有那孩子。其他,一切的一切尽皆消失。对摄影师而言,没有好生活或坏生活。我的双眼固然能够聚焦,却无法完成拍摄,虽然它已在我心底感光。
一段未被复制的影像。未进入历史……我的这段文字试图将其再次聚焦,并期待多次感光,却不知道谁可能带着底片……。
唐僧铜像及其它
碧青
1
在我见过的多尊佛像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尊四寸左右高的唐僧铜像。我不懂古代佛器的渊源,自然不知道这是哪个朝代艺人的雕塑杰作。但我想象,塑造唐僧像的人,应该是一位诗人,最起码,应该是一位唐僧的知音。
我猜,那不是从西天取经归来的唐僧。因为,没有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陪伴在他的身边。只有他孤单一人,背着经卷在大地上跋涉。也许,这是取经归来以后的唐僧。取经只是他的一种经历,传经,才是他终身的使命。或者,这更接近真实的唐僧,他总是日夜背着沉重的经卷,在大地上艰难地行走。
2
取经的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国人对他的那些神话故事,甚至比历史上许多帝王将相的故事还熟悉,还感兴趣。不论是做为古人吴承恩文字里的人物,还是今人的影视里的人物,戏剧里的人物,甚至动画片和绘画里的人物,在人们的心目中,唐僧的故事,大多是取经过程经历的落入妖魔鬼怪手中,又被孙悟空等成功解救出来的故事。似乎,是他那一身令妖魔鬼怪吃掉都可以常生不老的血肉,使他倍受磨难,而不是因为他肩负着取经的使命。但他总会在大祸临头时有救,总是有险不惊,大难不死,又是源于他肩负取经普渡众生的重任,
而他取到真经时,我们才知道,他的一切劫数,都是佛祖设定的,似乎与妖魔鬼怪恶性关系不大,那只是历炼他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而他前世就是佛祖的弟子,今生注定要经历磨难才可成佛。
我突然感到,他肩负取经使命抵达西方极乐世界成佛了,比我们从俗世里成佛的途径,更艰难啊。在我知道的有限的佛学知识里,或者叫关于成佛的传说里,只要人们虔诚地日日咏颂阿弥陀佛,或者仅在临死前虔诚呼唤阿弥陀佛,大势至菩萨就会把此人的灵魂,接往西方极乐世界。甚至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
3
这尊唐僧佛像,更像是一个思想者的塑像。或者,一个忍辱负重的知识分子。
他背着八箱经卷,有三箱经卷高过了它的头颅。经卷箱上面,有一把展开的伞,但看不出他在经历风雨,还是在用伞抵挡炎夏的日晒。那把伞,在庇护经卷的同时,也庇护着唐僧。
伞的前沿,垂下一个小物件,连接着伞的是一根树牙般细的铜柱,然后分成四根细铜线,下面连接着黄豆大的一个底座。我说不出那是什么佛家宝器,所以,我愿意自作主张,把这小物件,想象成一盏灯。那是在唐僧的头上亮着的灯,也许是用于夜里照明。那是俗世里的灯,佛也要借助俗世的灯,来关照俗世的一切。因为,在我们的文字记载或者想象里,俗世好像是佛界和妖道的中转站,妖魔鬼怪修炼到一定程度,先幻化成人,再成仙或者成佛。也许,在唐僧头上亮着的那盏灯,仅仅是一种象征。告诉世人,唐僧,携带着一盏拯救尘世的灯。他走到哪里,这盏灯就亮在哪里。
这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具有永恒的光明和火焰。
所以,我看到了,唐僧的目光是安祥慈善的,他的佛耳垂肩,看似有无限的法力和智慧。他胸前的那串佛珠,远比他身上的袈裟更令人注目。是的,他的佛衣在我看来有点旧,是不是佛衣本是俗世的布做的,经历长途跋涉和风吹日晒,显得陈旧了。或者,那根本就不是我们经常在影视里或佛像身上看到的佛衣,更像古代樵夫仅达到膝盖的上衣。只是那宽大飘垂的衣袖,透露出几分佛的飘逸。还有那两只佛手非同寻常。他的右手,是我们常见的佛家大师闭目修行或掐算人世福祸的姿势。中指和无名指弯向自身与大拇指衔接,食指和小指伸向自身之外的世界。他的左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法器吧。但此时,肉眼凡胎的我,看到的只是一小截细铜棍。
他的双腿裸露着,右脚迈出去的坚定步伐,是一种永恒的行走在大地上的姿势。他的脚上,紧穿着一双草鞋。几根细草绳绑着脚上的鞋,他的十个脚趾头,全部露在外面。他的脚下,则看不清是土路,是草原,是海浪。所以,我把他脚下的一切,称之为永恒的大地,生长一切的母性的大地。
那么,我就任凭自己的想象,把背着经卷在苍茫大地上行走的唐僧,看成是去传播经卷的唐僧了。
4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成佛传播经文的唐僧,是苦多还是乐多呀。我怎么感到,他也是苦大于乐啊。
如果,他成佛了,只是在西方极乐世界享受,他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形象。
那么,是人世让他如此的吗?人世到底有什么,让佛都如此沉重?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如此负重,人世又有什么珍贵的东西,需要他如此负重也要拯救?
仅仅是人心里的光明和爱吗?
人心里的光明和爱呈现了,这个世界就明亮和温暖吗?
在唐僧等诸佛普渡众生的世间,到底有怎样的暗淡和荒凉呢?
谁能清楚地告诉我啊?是否,人有了爱,有了对世界的大爱,自身就会放射光芒,就不会跌到在黑暗和尘埃里?
5
而我们人世里,很多很多人,是信奉佛教的。但也有很多很多人,信奉的是别的宗教,信奉的是其它的教主,比如耶酥,比如天主,比如上帝。还有很多很多人,什么教都不信的。
我敬畏佛,但对古庙和修佛的苦行僧,有一种本能的惧怕。说不清是惧怕苦行僧远离人群的孤独,还是怕苦修的异常艰难。或者说,是修炼者的很多禁忌和戒律,让我畏惧。在我看来,那些禁忌和戒律,是会约束或者改变人的心性的。也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还有一点,遁入空门的人,很大一部分是在尘世里无法实现人生某些愿望的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生活或者事业或者爱情方面的失败者,才去深山古庙里修行,寻找生命的本真意义。
所以,我热爱人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里春夏秋冬四季轮转。我感到在俗世里生活挺好的。有父母兄弟姐妹,有孩子,有爱人。有苦乐酸甜,也有想干和不想干的事。俗世是在大自然里存在的,也是天地所赐的,有蓝天的高度和大地的厚重。如果真有来世,我还愿意生生世世都做人,履行今生的盟约,和所爱的人生生世世永远在一起。
记得,我曾经在两年前的某一天,与一位远方的朋友探讨宗教与自我实现的问题。我问他,人必须修行才可拥有生命的圆满感吗?他没有否定修行者,只是说,那是自我实现的一种途径和方式。
还有什么吗?我问。
还有人世的荣华富贵。一个人如果获得人世的荣华富贵,也会有自我实现的良好的生命圆满感。他答。哦,我不太清楚,因为,我没有享受过人间的荣华富贵,自然不知道那种生命的圆满感。可能,他指的是大富大贵。那是自己的造化,还有很多外物主要是财富烘托着的生命圆满的感觉吧。
还有吧。我希望还有的,比如心灵实现的那种生命圆满感。
他说,还有就是爱情了。爱情,是生命自我实现和获得生命圆满感的途径。
我简直把他看成神了。我赞同他说的拥有爱情,生命可获得圆满感。因为,人缺失了爱情,就有生命的残缺感,心灵的破碎感。生命就再也不会完整。爱一个人,生命比任何苦修都更甜美吧。爱一个人,比拥有千万财富,拥有更深刻的内在生命体验吧。那些所有的生命温暖和美都来自自身的生命深处。这是来自生命本性的生命圆满感。这不用去苦修,不用去江湖般险恶的世界争取权位和金钱,只用真诚的两颗心相爱就可以了。
可是,细想想,在这样的世界拥有真正的爱情,或者保持爱情的鲜活纯洁,也并不比在深山古庙苦修容易吧。我的朋友萧文俊曾追问过,不知道唐僧有没有过爱情。是啊,我多想知道啊,我希望他有过爱情的。我突然想到,佛祖拥有过爱情吧,他也拥有过真正的荣华富贵,但他仍然放弃这一切去苦修成佛,再来拯救众生,这秘密谁能破译呢?
我甚至不希望唐僧是佛祖的弟子转世,如果,他是由经历过人间爱恨苦乐的普通人,修炼成佛了,是不是让世人感到,佛离人更近呢?就像某些书上说的那样,人都有佛性,人心里就有佛。
6
我望着唐僧塑像,沉默不语,内心充满了敬意。因为他去西天取经,因为他背负径卷行走在大地上,日夜传播经义,都是为了人啊。仿佛,他的成佛,是因为人世和佛国共同的需要。
唐僧,是和人在一起的佛。是把爱给了人的佛。所以,他取经的故事流传千古,他的大爱之光在人世异常灿烂。
我想,如果在他没有成佛之前,我曾经和他同生在一个世界该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更真切地看到他的身影和面容了。我会知道他更真实的故事,而不是通过古人的神话故事,不是根据个人的想象去诠释他。如果真的那样,我还是今天的我吗?
幸好,有先人留下了这尊唐僧背负经书在大地上苦行的铜像。否则,智商不高的我,会沿袭那些流传的故事,过多地把目光投在他取经的路途上,而很少去关注他如何去践行他从佛国背向人间的经文。是否,传播经文的过程,比他踏平坎坷成大道的取经之路更加艰难?是否,在人间,有比取经途中的自然天堑和妖魔鬼怪还凶险的地方,才使他的脚步,如此的沉重和坚定。
7
哦,无论如何,我都不想离开我爱的人们,我不想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我在现世的存在。
那么,就让我梦回唐朝吧。让我在梦回唐朝的时刻,看到真实的唐僧。
最好,还能读懂唐僧背负的经卷里的一些文字。
我想,那些经书里,肯定有我认识的文字吧。比如天,比如地,比如人,比如魔,比如河流,比如山川,比如草木,比如动物。还有很多很多人类依赖存在的东西,很多很多人类创造的东西。因为,离开人世的一切,佛的经文对人世便没有了任何意义。
是的,唐僧就是把经文从西天背回了人间啊。但我们不可以再把经文弃置世外啊,我们应该接受并领悟他所有的智慧和爱……
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啊,此时,我在面对唐僧的塑像默默发问……
怀念红狐(散文)
刘志成
那一年,我家耕种的荒地离家足有二十里。一个夏日的傍晚,我和爹锄了一天地往回赶时,就看见了那只叼鸡的红狐在不远的沙丘上站着,眨着水辘辘的两只菱形眼默默地望着我们。我的心里腾地起了一团火……
红狐的出现是在十多天前的一个月夜里。那时,淡淡的麦香渗在月光里浸濡了村子的夜空,仿佛要流进人心里来。出院撒尿的我,猛然间听见鸡窝里响起了几声惊恐的呱呱声。我揉了揉睡眼,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团红艳艳的火团在眼前掠过,蹿上院墙,箭一样地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我疑惑地走到鸡窝边,见地上洒了一滩扎眼的血。黄鼠狼叼鸡了,妈。我的声音惊动了屋里的母亲,她一手持着煤油灯,一手罩着灯苗出来弯腰查了鸡窝,叹了口气。那是只红色的黄鼠狼,我说。那是狐,娃。母亲渗满无奈的声音纠正了我的错误后,就回屋去了。那只老母鸡原打算卖了给娃攒学费的,母亲的唉声叹气混着爹响响抽烟声飘出屋来,让我暗恨自己怎么当时就没手脚伶俐点……
偷鸡贼,今天非逮住你不可。我气恼地迈开小腿向红狐冲去。红狐冷冷地看着我,仿佛把我没放在眼里似的,一动也不动,待我快到跟前,才甩甩长长的尾巴倏地一蹿,不紧不慢地逃,不时还回头瞅瞅爹那儿。娃你追不上那家伙,不要白费力气了。爹喊声未落,我绊倒在地,一只鞋从脚上飞出,掉在了身边。我站起,拾鞋,向红狐狠劲扔去。红狐箭一样射出,跑上另一个沙丘尖后,就消失在了茫茫暮色里。我沮丧地坐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回头却见红狐又在原来引诱我的那个沙丘上站着,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爹。偷鸡贼,有本事你等我到跟前再跑,我恼火地站起,又向狐追了过去。狐双腿一跃,朝我迎面闪过,蹿到爹身边,似要挑逗爹去追,见爹不理,长嗥着在我们周围绕着圈子。娃你不要追了,这畜牲的窝就在附近,说不准还能扒一窝狐崽子哩。爹你怎知道?你没看见这畜牲肚皮下的奶袋子鼓鼓涨涨吗?爹咧着嘴说。
果然,我们很快就发现附近的一个沙圪坨里有一黑土硬圪台,圪台下迎西有一洞,洞前涌起一堆土,不是新痕迹,若不是走近了根本发现不了洞口。爹把耳朵贴在洞口听,我也学着爹的样子凑了上去,很快就听见了几种不均匀的呼吸声。幸亏洞不深,要不我们就费事了,爹掩不住一脸喜悦。红狐见我们用小锄往外扒土,长嗥着蹲在十多步外,双眼流下泪来,乞求地望着我们。很快,我们就看见了四只狐崽,圆乎乎的蜷成一团像小绒球,眼黑黑黑的,眼白白白的,清亮得像小星星。扑闪扑闪地望着我们。把狐崽子拿回喂上些日子卖了,够我娃好几年的学费哩。爹的喜悦感染了我,像吃了块糖似的心里顿觉甜滋滋的。我展开布衫襟子,捧起它们,明显感到它们在颤抖。
红狐一路尾随着我们,凄凉地干嚎着,引得我布衫襟子上的四只小狐崽也哀鸣不止。我不耐烦地赶了它几次,它都不走,直到快进村时,它才站定,干嚎着望着我们,引得村中的狗也狺狺不止。我的心一软,站定就要央爹放下狐崽,犹豫了好一会儿,忽想起那只预备我学费的花母鸡来,遂把心一横向红狐狠狠唾了一口唾沫,转头追上了爹。不久,我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学到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里的一段文字。当我读到老麻雀为了救护小麻雀,在庞大的猎狗面前奋不顾身时,我不禁有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而其他的同学却一脸的轻松,我暗暗庆幸自已幸亏遭遇了红狐,才在童稚的无忧无虑中辨别出一种特殊的味道……
那时,四只狐崽只有一个多月,还没断奶。它们通体雪白,只有鼻头和尾巴发红。母亲用玉米面糊糊每天喂它们,间或也到邻居家讨些羊奶给它们改善一下伙食。我这才明白红狐偷鸡原来是为了这四个小狐崽子。我越来越喜欢这四只狐崽,常逗着它们玩。这种人狐和谐相处的局面刚刚维持了不久,一个月光朗朗的半夜里,院中突然响起了长嗥声。睡梦中惊醒的我揉揉眼几乎怀疑自己还在梦里。我扒起窗子上的猫眼洞布向院中一看,只见那只红狐昂着头站着长嚎。屋里的四只小狐也哀鸣起来,屋里屋外的狐叫声凄凉地响成一片,引得村子里的狗也汪汪地叫了起来。红狐仿佛没听见沸沸的犬声,长嗥着人立在门扇上,用爪不停地抓着门。我心里酸楚楚的,正要央爹放了狐崽,见爹操起顶门棍,去开门,却被母亲劈手夺下了。我跳下地,拉开门,狐退到了院中,哀鸣着伏下前腿。我发现红狐已比那日见时瘦了许多,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地望着我们,眼角隐隐有泪痕。很多年后,红狐哀痛的嚎叫声还清晰地回响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触到了我的记忆,让我变得伤怀不已。我曾经试着将那份感动讲给一些城里朋友分享,但他们一脸的漠然,反揶揄我是艳遇了聊斋里的狐女了。一股悲哀突然袭击了我,我知道一种东西在生活中已丢失了,它再也不会回来了……记得当时,我正用手臂抹眼角上的泪水,爹喊狗声猛然在院子里响起,我不由得心头一紧,才发现是邻居家那只高大威猛的狼狗已出现在院子里,龇着牙,喘着粗气要向狐发起进攻,被爹死死抱住脖子。红狐还没有走,只是嗓子已嘶哑,发出一种揪心的音节。母亲抱了四只狐崽,轻轻放到了大门外,红狐迫不及待地叼起院中的一只柳篮子,放到了狐崽们身边,低低地叫了一声。四只狐崽便爬了进去。我要过去阻止红狐带走篮子,却被母亲一把拉住了。红狐叼起篮子,看了看我们,便飞快地蹿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卢仁强
一
于三哥是我的邻居,他三十多岁,经常衔着一根烟杆,走到哪里,他都会巴嗒巴嗒地吸着呛人的叶子烟,让人难以靠近他。
回家的时候,我都看到于三哥在与三嫂吵架。三嫂说整个村子的壮年男人都走光了,就只剩下了于三哥,于三哥只会守着那土地,三嫂骂他没出息。每一次,我只听三嫂的骂声,却没有于三哥的声音。母亲说,我于三哥的耐性好,挨了骂,只是静静地吸叶子烟。
正月里,村里的人们都匆忙外出,于三哥像是没看见,他每天都在往田地里挑粪。走在下地的路上,小麦和油菜都熟了,田野里一片金黄,黄得晃眼。回到家里,累了的于三哥就会喝一小口酒,那酒有些苦,他紧皱一下眉头吞了下去,于三哥张开嘴竟自言自言,他好像是说——今年的庄稼真好。
春天的太阳很好,三嫂就收起家里的脏衣服往小河里去。小河是季节性河流,河水既会让天晒干,也能让天装满。洗衣服时,河边的女人们都在说自己远方的男人,三嫂很尴尬,她就想转于话题,三嫂想来想去,她想到了庄稼。
“这油菜好,大季的肥料不用担心了。”
“娃娃的学费还赊着呢!”
“家里的粮食也许挨不到秋收了。”
三嫂在说,但是,没有人搭话,她们只是看了看三嫂。三嫂知道,她自己说的这些事,在那些有男人在外打工的女人心里已不是啥问题了,三嫂很郁闷。
三嫂洗完衣服回家,她七岁的儿子已放学了,坐在门口玩虫,那是一种七星瓢虫,像小包车(吉普车)。儿子在唱:“小包车,下贵阳,飞机来,我不怕,就怕飞机窝(屙)叭叭(屎)。”三嫂听到儿子唱的民谣,禁不住仰起头,天空一碧千里,还瓢着几朵白云,晴朗得很。但是,三嫂竟打了个冷颤,她走到门口对着坐在地上的儿子歇斯底里地吼:“还不去扯草,在这里乱唱。”儿子受吓,双手撑地,把“小包车”给压死了。
村里有俗语:“怕哪样来哪样。”正当人们准备收获时,天空中窝起了叭叭,天窝的是白雨(冰雹)。
白雨过后,于三哥和三嫂双双来到地里,三嫂哭着喊天,于三哥一动也不动,在一旁默默地站着,像雨后的山,树,草,油菜,麦子,泥土,让白雨摧残这后,仍没有发出一丁点声响。
下过白雨,村里人收拾起那支离破碎的庄稼。收完后,村里人又耕种了土地。慢慢地,村里人忘记了白雨。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下雨了,秧田再不添水,秧苗就保不住了,秧苗保不住,这日子就真没希望了。
这天,于三哥与他老婆就到大龙潭抽水放秧田,潭里很深很黑,十多米的下水管放下去,仍找不到水。他老婆说算了,不抽了,干就干吧。于三哥说秧苗干死了,这日子如何过?他拿上电筒,一个人抱起底发管(抽水时放在水里的那部份)往潭底寻水。于三哥下了大龙潭,他就再也没有上来了。消防队员说,于三哥是缺氧而死在了潭底。他们把于三哥抬上来时,他全身都湿了。村里人安葬了于三哥,他们就到大龙潭去抽水,秧苗倒是活下来了。
后来,我和母亲说起于三哥,母亲说实在想不到他会发生这样的事。
二
堂叔死了,死在外省。堂婶说我有文化,她无论如何让我同她们一起去处理堂叔的后事。
堂叔是在轧钢厂里打工,堂叔的工资很高,每月能挣2000多元。父亲说,堂叔一个月的收入就抵上了他做一年的庄稼。打工让堂叔富了起来,他不仅砌了三间平房,家里的家俱电器之类,他家并不比城里人逊色。
堂叔的工作岗位是在穿道上,他是负责用铁钩把那烧得通红的钢条放入轨道,让它顺着轨道走到轧机那里,然后让轧机轧成建筑用的材料。打这种工的人很多,我们村里出去的男人,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都是做这种。村里人说这种工其实挺轻松的,而且又来钱,只是有些危险。因为,这钢条有时会跳起来,烫伤人。我和这些人在一起喝酒时,他们一喝多了就爱撩起衣裤,让我看那红红的伤疤。
堂叔是让飞起来的钢条穿过了喉咙,把他送到医院时,堂叔已断了气。经过我们的多方交涉,厂里赔偿了十三万元。那天,我们抱着堂叔的骨灰,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这块土地。已经八十多岁的祖母看到自己的儿子,她用自己年迈的身躯使劲地捶打土地,她说堂叔去时还是活鲜鲜的一个人,怎么回来时成了一箱灰烬。
堂叔的两个孩子,大的十岁,小的八岁。在超度堂叔亡灵的那些日子里,大的孩子天天守着他的父亲,然而,小的孩子,他披着麻戴着孝,整天到处玩,有时,吃饭了,我们还要到处去找他。没有人责怪他,因为,他毕竟还小。当我看他正与小朋友们玩得如此的快乐之时,我禁不住流下了泪水,我不知道,有一天,他如何面对父亲永远离开自己的事实。
堂叔就埋在小屯坡上他自己的地里,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来到这块地里。他以为自己也许不会再来这地里了,没想到,他还是来了,而且,他将不会与土地分离。
新年里,我看到了村里许多年轻的男孩女孩们,他们或背或提或扛或拖着大小各异的行李走在出村的路上,他们又要离开这块土地,他们要到城里去。我知道,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奔波的脚步,我祝愿——他们能在他乡的土地上茁壮起来。
村里人说起堂叔的死,他们都说自己万万没有想到。
三
堂哥从小就喜欢栽树,他经常扯那长在山坡上的树来栽在自家地里。这让我的叔叔很恼火,叔叔说我的堂哥是一个二牛子,读书不行,尽想着栽树,叔叔还说不知我堂哥将来的日子如何过。
堂哥长大后,他一直没出门打工,还是潜心专研栽树的技术。我的叔叔拿他没办法,就给我的堂哥接了一个媳妇后,他们父子俩就分家了。
堂哥分家后,他的土地尽然不种庄稼,而是种上了许多树苗。那几年,堂哥连饭都吃不上,这让我的叔叔哭笑不得,但是,看着自己的亲骨肉饿肚子,叔叔不忍心,他只有支助我的堂哥了。我堂哥的行为,在村里招来了众多鄙视,这让堂哥一家的日子总不安宁,堂嫂动不动就和堂哥吵架。
当堂哥地里的树苗长大后,城市扩充了,那些新修的许多街道两旁都要栽树,这活竟上堂哥摊上了。
堂哥农村地里的树种很多,但是,城里需要的是风景树,一年四季都要让整座城市的风景是绿茵茵的。堂哥知道,城里要的是栋青和香樟。
堂哥进城签了合同,堂哥在合同上承诺,他把地里树移栽到城里,那是要保证百分之百的成活率的,或是活不下来,不仅要重新补种,还得要罚款。
当堂哥请来一帮人挖树苗时,他对那些帮忙的人约法三章。堂哥让他们专挑又大又高又绿的挖,挖的时候千万不能伤了土里的根,而且,还要让树带上一些地里的土进城。
那些人拿了堂哥的钱,他们为堂哥办事自是认认真真,他们全然按照堂哥的说法去做了。堂哥用车子把树拉进城里后,那些人又一棵棵地把树连同从村里带来的泥土放进了城里的土里。
树是栽好了,但是,树是否能活下来,堂哥很担心,他天天往城里跑,他一跑进城里就去看那些树。树或死或活,得从根部来判定。但是,那些树的根全都淹没在城市的土里,堂哥根本看不见。
树在日子里长着,有时,堂哥盼望老天爷快些下雨;有时,堂哥又指望着苍天能多出几个太阳。然而,天岂能听从堂哥呢?
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按着天的意愿过着,城市里的树没有全都活下来,还是有几棵死了。堂哥很伤心,他动不动说,那树的主根和须根都让地里的土包着,怎么到了城市的土里就难活呢?有时,堂哥又自我安慰,他说人都会有水土不服,何况是树呢?
堂哥结帐回家后,他又走进自己的地里。他这些树一直都守着这块土地,他看着看着,竟然发现地里也有树死了,堂哥百思不得其解。
堂哥回到家里,他就把怨气发到了堂嫂的身上。初中毕业的堂嫂受了气,她没有发脾气,而是温柔地说,这些都是偶然。
堂哥扛回了那些死了树,他把树砍成细柴,并把它堆好。有时,堂哥和堂嫂就拿起那些柴放进灶里点燃烧饭,饭做熟了,那些柴也就成了灰,吃完饭,他们就用粪箕挑着那些灰来到自己的地里,把灰放进坑里,种下树苗,再用地里的泥土掩上。
于是,那些树苗就一天天地长大长成群了。
或许性感,或许柔曼
文/江南雪儿
(一)琴声如诉
听舒曼的梦幻曲,在静夜。一个人,或两个人,牵手,无声。
《琴声如诉》,杜拉斯写过。情,是一种声音,无,则轻;有,则重。有情的日子海有声月有影。情是有重量的,有形体的,有质感的。
小提琴、风琴、钢琴、大提琴的声音都喜欢,那是情人絮语,情声呢喃,在水中,在雾里,在遥远的时空。倾诉与聆听,在琴弦中,起伏。
低语是试探,扩张的测试。花儿在香,水儿在流,心在老地方,聆听并驻足。时间点滴而过,多少苍茫都是一堆灰烬。夜色中看见你倩影,格外靡丽.看见时间的内心,在这样的音乐声中,我想哭,想流泪,想把杂质洗涤干净。我不知道为什么,此刻,现在,极度柔软,被打中被征服的柔软。那时候,都老了,微笑都是皱纹的花;那时候,手指是藤蔓,任你散乱的目光,爬满一树璀璨和斑斓。
有小桥流水在窗外,有老树昏鸦在荒郊。但,我们的心,葱茏一片,绿色妖娆。我就这样在线呢喃,你聆听你走远直到地老天荒。风来告诉我:音乐是好东西;水来告诉我,爱的人在远方;心在告诉我,你不会走远,一直都在原点,在开始,也在结束。
(二)他们,我的情感空间
他们,属于了我过去的时光。
他们,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组分。
在整理与他们的情感记录时,我的速度极端缓慢,常常因为某句话某声叹息而陷入到很深很重的追忆情景中。犹如某个电影镜头在插叙或追光,我对那束光的在乎程度达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
他们,是我记忆的繁衍我情感的延伸。稍纵即逝、过眼烟云、一去不返。他们,我全都不认识,但在某个特殊的夜晚,因为文字,因为一种心灵渴求,他们以他们独特的符号、气息和手语而走进我的博客,微笑、恳谈、评论并留言,让我感动、震惊、恐慌和感慨。一切都是偶然的瞬息,都是擦肩而过的事过境迁,都是物是人非的奇情异缘。
他们都喜欢把这份美丽的邂逅定义为缘分和天意。他们相信这是事先的约定,必定要在此时此刻与我见面。我很感动并愿意相信。我犹如他们前世情人的替身,在孜孜不倦地替她们演绎着约会情结。记忆是一片天空,他们以流星的方式,在我的天幕上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那是痕迹,是信息,是他们留给我的记忆。如果说网络是宇宙,那么,他们就是几点繁星;如果说网络是海洋,那么,他们就是几尾小鱼。他们是我百万里的挑一,他们与我在那时那刻不早也不晚就那么地进行了一次致命的邂逅,仿佛是奔赴千万年来的约定。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风雨兼程,前尘过往,惊鸿一瞥,千年期盼。在那样的夜晚,那样的时刻,我觉得我不是个体的我,而是一个整体或者是无数个分体,一个为情生为情死为情活为情飞的不明飞行物,她以我的名义在飞行,但挣脱了我的羁绊而按照她自由的意志在随意飞扬。她并不是从我的个体意愿而是根植于人类女性的本体意志的立场出发,在以情为主宰的中心线上震荡波动,已经把我当作了多余,甚至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她一意孤行她叱咤风云她温柔如刀她风情似水。她向他们走去,他们纷纷为她打开心门。
她不是我,她真的不是我。
真实的我在夜晚总是很疼痛很卑微很楚楚可怜的。疼痛得遍体鳞伤,脆弱得不堪一击,无助得风雨飘零时,我总是把手伸出去,伸向空中伸向夜幕。我想取暖,哪怕萤火虫般的光点;我想榨取,哪怕一滴水里的氧气;我想丰盈,哪怕一枚落叶里的养分。可是,当我在黑夜里索取的时候,我发现我还不太穷,居然有比我更脆弱更贫乏的,居然是他们。他们都是阳光下的儒商、记者、教授、艺术家、海归者、金领和公务员们,他们是我们物质大厦的创造者,白天,他们将热情与汗水交付社会,夜晚,他们孤独。他们不乏美女和金钱,也拥有地位和尊严,但他们缺失这之外的东西,而这样的东西,我拥有存货。于是,在夜晚,在孤独,我寂寞难耐的时刻,他们以我懂得的步伐向同样寂寞的我走来,彼此吸引,彼此需要,彼此安抚,宛如沙漠里两只独行的狼,他与她彼此捕捉的光束来源于各自在月色下暧昧的情愫。在夜晚,一束雌性的温存目光是带有母性的冲击力的,再强大的男人也有依偎母怀的渴望。而夜色里的宽慰是极具有诱惑力的,它能够摧毁男人自我壁垒的防火墙,对你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暗夜里的呻吟是最具杀伤力的,因为你听到了天籁的声音你会身心疲软全盘缴械。毫无疑问,我用目光掳掠并俘获了他们,他们自投罗网,他们无怨无悔,他们宽容并赦免了我,不是因为我美丽而风骚,而是因为我善良而真实。更是因为我自己也被他们所征服并俘虏。
(三)意象描摹
青苔
没有阳光照射,躲在阴影深处。没有被目光染指,自成一景。也没有脚步驻足过。原始。本真。自在。天然。另类情愫。原始冲动。是心灵碧野一隅。不轻易示人。不试图更改。无所谓光线的青睐与遗弃。
落叶
黄花地,碧云天,总有暗香盈袖来。恋情,无线的风筝,无根的浮萍,秋风落叶,逝水年华。铺天盖地的声势,一堆灰烬的结局。只属于暗夜瞬间和短暂。过后,重温旧梦,恍如隔世。
涟漪
蛛丝马迹,雁过留声,伊人已去,感觉尚存。触动。碰撞。电光。火花。产生了缘。缘在,记忆在。相距千里,难断相思;人虽不至,心向往之。此情依依,天地可鉴;此意脉脉,日月为证。石落湖水,荡漾涟漪。来过。到过。记忆过。发生过。于是,爱情速成。一次性,生,一次性,死。
暗语
千年等一回。心灵之锁不是所有钥匙都能打开,只有暗语吻合,心锁方启。它像手臂拥抱千年情缘,再也不想放手。放弃对方有如丢失自己,对一切可以毫不在乎,只对这份情愫小心呵护,倍加恩宠。
音乐
低缓而抒情的旋律是在给心灵按摩,感觉那双无形的手,你会想象与她云中漫步。不错,有爱有情有诗有歌,你在物质的丰裕中消受盛大的虚空。你很饱和,是音乐借给你想她的空间和由头。
沐浴
是一种轻的状态,水的感觉,极度松懈的情态。伸展腰肢骨骼酥松器官拳打脚踢。放大想象的触角,无限无度。融洽。默契。纯粹。灵犀。彼此都懂。
思念
是彼此通透的,言传而意会的,步调一致的,同期出发的。沟通表达或QQ或短信或E---mail,现代而时尚,空虚而充实,浪漫而奢侈,有用而多余。仿佛可笑,委实珍惜,宛如生命底色的垫底背景,烘托之,光线亮丽而温暖,拆除之,底片黯淡而冰冷。思念是互动互利互惠共享的财富。
飞扬
因双脚行走从远古到如今,委实太累。那么,就不妨张开臂膀作翅膀状滑动就是假想飞行。渴望飞扬,不是没有可能,仅仅需要一个理由。为爱,为情,为她,都是我飞扬的正大光明的理由。
(四)低语呢喃
A:我不知道你在那里。就算你丢失了我。你终于把我丢失,没有声响。我曾经问过,你在哪里丢失了我。你说你是永远不丢失我的。有把伞撑了很旧,雨停了也不肯收;有束花嗅了很久,枯萎了也不肯丢。
那时候,我思念你还是短发呢,你建议我长发并染成金铜,现在,金铜的头发染了烫了也长了,但你不见了。思念是长线,放了,就不肯收。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不收回思念。你说你在飞机上看见前面两个女子刚染了头发,你很想用手去触摸,因为,你把她当成了我,尽管你从来没有见过我,哪怕照片。你说,在心里,在血里,足够。哪怕我是喀麦隆来的黑姑娘。我听了,有什么在碎。心碎了,情破了都无悔,因为,我在爱。
你在哪里,你不想告诉我是么。你就把我放在你血里流,流走流尽流到天尽头好了。我相信,你不会丢失我。你只是把我折叠好,放在心底了。就好像放在心底的一粒樟脑,让味道占领全部空白。你对我说:我无法阻止你思念我,我也无法制止你用想象占领我。你说你一想我,空气中每个粒子都充满我的气息和芬芳,尽管你孤独,但你富有并温饱。这样的话让我支离破碎。
无所谓你想不想我。但我知道,我想你,不熄灭。
B:你是那么地充满人间烟火的味道。我想看你钓鱼的样子、抽烟的样子和思念的样子。我说你在骚扰我,你总说是因为思念。声音来自背后,来自远方,温暖的手掌,有音乐质感的手指。
你仁慈的姿态包揽任性、反复和无常。你自己很冷,也很饿,但你总把温热的馒头先递给我,让我咬上第一口。哦,什么时候,能在炉火的映衬下,为风尘仆仆的你,盛出一碗我亲手下好的热气腾腾的阳春面,看你,吃下去,我满心欢喜。
C:你让我痛,一直让我疼痛。我为你流泪,一次又一次流泪。我不能读你的信,但又不读不行。
我前世欠过你,一定欠过。如果,你是国王,你一定把玉玺交付我保管;如果你是乞丐,你一定让第一碗汤我喝。
而我,最渴望是《聊斋》里的狐狸精,夜晚,悄悄为你端出热水,为你洗脸。
D:一直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人。猜测、不确定、彷徨并关注。你消失,我会牵挂;你呈现,我会怀疑。但你不能走近。我的周围有冷光,它们会杀伤你。我不杀你,舍不得杀你。纵然你消失,我会用眼泪唤醒你。
你苏醒,你转身,你在视线外围流连。你在边缘,一直在边缘。
假如,你懂我,我不会忽略你。
E:思绪凝滞,支离破碎,手指如铅!
我是不能想你的,也不能看你的。流着一脸的泪,幸福在弥漫。窗外冬雨菲菲。我想知道,是否是上帝派你来,感化我,让我奋起。我很破败很庸俗,而你,把我看成那么美,这是勉励,还是感愤。
一年,又一年,花谢花飞。你在放手,一直想放手。是累了,还是为我着想。文字是毒药,不要贪杯。远处,在内心,有一份感动让我分秒丰腴。
雪,很冷;但,雪,会燃烧。在风中,在雨里,我把自己烧成碎片。一片是诗,另一片,还是诗。寄给你,宛如栖息在你庭院里的小鸟。
F:你从来没有忘记。你总说你拿着爱的号码牌,在地铁口徘徊。我请你不要等待。你说等待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等不到。我说放弃也是拥有,但你说不,我已进入你血液,你渴望相见。
进入血液这个词语很沉重,它让天涯变咫尺。迈出一步是醉;退后一步是醒。不忘记是因为不能够,不放手是因为已拥有。
G:你是谁,你在哪里,为什么要遇到你,为什么你总那么远,你是所有的唯一,你是唯一的全部,你是N个你,你是你的N个,我与你对话,是在与自己说话;你在聆听,或者,你根本听不见。
怀念是发泄,深情是宣泄,呢喃是矫情,倾诉是脆弱。我很优柔,所以要絮语;我很慌乱,所以要低语。说过,听到,然后,深深叹息。
就这样,就这样,一直很远,一直很远。直到看不见,直到生命的终点。
许多年后,有个研究我的翩翩少年,他路过我的博客,看见了这些文字,潸然泪下。他说:许多年前,很久以前,就有个老太太,这么痴情。想了一生,空了一世,然后,他觉得,我真可爱。
我会微笑,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微笑。那是有雪的地方,终年是雪,我被覆盖。
(五)性,一个昂扬的词汇
温床是性的战场。
性,一个昂扬的词汇。
性是无限扩张与收拢的,是合作的游戏,是妥协与斗争的纠葛,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绝望依恋。并不单单是人之间,动物与动物,植物与植物,阳与阴,天与地之间都在发生,分分秒秒。
在场总是滞后于发生,发生是先行的,在场是追忆的。
性是对时间的占据,在时间上扩张空间。前戏是内核,决定着性的本质走向。过程缓慢,集纳了无垠的张力。词语让位,感官和肢体出场。词语表达的仅仅是海边无际的海藻,汹涌的是欲望,词语摄取不了欲望浪潮。给欲望以出口,成全欲望,放纵并渲染。
给于与索取,支付与接纳,水声与浪影,姿态与性感都在时间里收拢掩埋。沉浸在静止的扭动里,在涣散的破碎中。碎了是一种完美的蹂躏。出没在水中泅渡,不需要岸。赤裸在痴情中宣泄。抚摩亲吻都在外围夺路而逃。进入是实质。实质之前的跌宕起伏,挥洒泼墨。探视寻觅,没有边际。抵达,在完美过程粗砺质感。沉沦扩展,把纸揉皱把花掰碎。空间打开。氛围浓郁。激发勃发。一树梨花芳香。叶子高昂,景象辉煌。站立的姿态风光眩目,尖锐犀利的消亡。融。汇。胶。合。复沓多维的层次,力度与柔韧的整合。藤蔓攀援,树干坠落,忘记并投入,喧哗并躁动。心跳指数上扬,头发凛冽如风。
火车呼啸而至,洪水漫过头顶。
然后,新一轮汹涌滔天而至……
(六)不寻找,但看见
其实,一些东西真的是隐藏在内部和背后的,很深,无法表达。所谓表达,仅仅是大海上漂浮的海藻。海洋很深,我们不会看透,永远看不透。
表达是局限、表层、短暂而临时的,一些书写和纪录都是时过境迁。此刻,我说话,但我说的不是此刻要表达的意思。我表达不出内部的意思。一些意思不是像空气一般透明。而且,透明的空气里有太多我们看不见的元素。未知和茫然是此刻的主宰,而我在边缘游荡。
月光不错,阳光也不错。把心情在冬阳下晒一晒,然后,去迎接又一轮严冬的降临。毕加索说:当我们发现立体派时,我们没有企图去发现立体派。我们只想表现出我们内心的东西。毕加索还说:没有所谓抽象画,人必须用某些东西开始,后来可以把现实的一切痕迹去掉,然后就不再存在危险,因事物的观念在其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号。
绘画如此,音乐也如此。比如马勒,这个在多愁善感和尖酸刻薄,怀旧和批判之间摇摆的家伙,他是要用重密度的音乐元素来打击你,让你震撼。毕加索用色彩而马勒用音符书写长篇小说。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摧毁秩序,在内心需要上纵横肆意。我想,文字也是如此,它服从内心的需要和走向,它爱怎么走就走,所谓评论家,所谓读者,一切,都在作者的后面。我们体验,我们感触,我们表达,我们行走,我愿意,我就是这样,我不寻找,但我看见!
未被复制的历史
○桑麻○
每年此时,我们都一样,会变聋半小时或更长时间。你徒步或骑车过来,独自或与朋友……摇动手臂,拱手。我摇动手臂,颔首。之间有微笑传递。我听不到你的问询过来,听不到你的短信过来,听不到你的电话过来。它们全都淹没在高分贝的爆响里。你的问候只能在收件箱里停靠,在话筒入口处遭遇拦截。它强大、膨胀、扩散、肆无忌惮,像涨潮胜过涨潮,像暴雨胜过暴雨,像狂飙胜过狂飙。天地间唯一盈耳的连片的巨大声响,将其它悉数吞噬。
在爆竹燃放现场,在大门前,在楼宇的阴影里,将有碎红一地。这个城市每年有十数人到数十人因此受伤,数人创及眼眸,出血,眼睑撕裂,至于失明……但强劲的让人狂躁发热的声响永远胜却燃放的恐惧。我尽可能远离、越远越好,而后回望;我见过国林因我被炸起的石子击中左眸,至今未能复原如初,因而深感内疚。我不能置身现场之外,只好站在对面。凝注兼有祝愿、祈祷之意。
硝烟在街道弥漫。整盘整盘的鞭炮携出门来。来不及清场和摆放成列,几位同事趋前,猛拽一口烟,弯腰……一切声响又被吞噬。
碎屑从空中飘落,落在头顶,粘在身上。浓烈呛人胜过肉香的气味弥漫。再一次后退。一位枣紫上衣的女人,剪发披面,在烟气里出入,踢倒一个又一个炮筒,每一脚都表示被占有,不容侵犯。突然,一个孩子,蓝衣蓝裤的孩子,头发像《免费手机》里大兵的头发,从另一端冲入硝烟之中,与枣紫衣服成分据之势。他抱着一个即将装满的编织带,其状胜过他的细腰。他弯下腰,直接下手,像是抢夺,比用脚更为麻利。炮筒冒着烟,或许内里从未停止燃烧。他塞到袋子里,用力抱起,狠劲向下礅实。做这个动作时,他把肚子鼓起来,腰,后弯如弓。
相机。我意识到我需要相机。这是当天最让我震撼的场景。不是因为那个妇女,而是孩子。硝烟里的孩子。闯入和离开。弯腰和转身。紧张和无畏。恨不能多长几只手。满足的表情。但我没带相机。我不是摄影师。多么自然而珍贵的镜头。关于生活,关于生存,关于成长,关于掠夺,关于财富……胜过一百本教科书。胜过富人的经验。胜过经济学家的说教。胜过一地碎红的节日气息。胜过弥漫的硝烟。胜过呛人的气味。像1991年苏明娟的大眼睛,突然让你心惊,狂蹦。骨头里注入冰水,一激棱。多么可惜,谢海龙没在现场。
上楼。翻看一周来的报纸。《南方周末》――整整12版,“全民乱拍”。我一张张浏览,很好。但没有被拍摄下来的孩子更好。起码我这样认为。他没有刻意做什么,没有化妆,没有造形,没有事先排练,没有演戏。他在生活。他的生活在生活里。硝烟弥漫的现场诗意被扫荡一空。
接下来是喝茶。接下来相互拜年。接下来说一箱子馒头突然在一个早上生了绿毛。接下来说所有酒店全都爆满,当下订不倒房间。接下来说到几个灭门案。接下来说到高山在加拿大被保释;接下来,中午来临……在京城明珠,会餐;每年如此,几乎所有行政单位如此。纳税人的钱。工人加班。他们能否拿到加班工资。送老同志,拥抱王秀芹。醉意渐起。午睡。16时起来。茶水。
晚上,坐在电脑前,看文章。肖建新的《拓片》,刘艳芹的《酸菜》,扶风的《乡村年景》。杨献平的《三个往事》,还有渔人的对于本期散文总结性评述。认真得让人起敬。而最终是今早的事。那个烟气中的孩子,像一头狮子冲进去……我,没带相机……
我有一个喜爱文字者的敏感,但当时我觉得有摄影师在场更好。有时文字胜过影像,有时影像胜过文字。焦波爹娘的《搔痒》胜过文字;阿尔弗雷德•埃森斯塔特的《对日作战胜利日在时代广场》胜过文字;艾迪亚•当斯的《越共囚犯被当街枪决》胜过文字;杰克艾•比的《第一颗原子弹》胜过文字;沃特博•萨特的《圣雄•甘地》胜过文字;拉里伯•罗斯《悲伤的寡妇》胜过文字……
2007年2月24日20时,也就是昨晚,在“散文中国”网站,一帮热爱散文的朋友讨论“散文的当下性”,话题由杨献平给出。一个没有讨论清楚的话题。有一点确定无疑:我们不能拥有过去,不能拥有未来,只能拥有当下……而平凡会不被我们察觉地掩盖触目惊心的现实。
孩子跟着硝烟离去。他应该上学。不知道是否如此?谁在他身后?是家庭成员,游戏厅,还是药店,赋予他无畏、蛮劲或曰霸气?……这些问题像邯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前涌动的硝烟,升起,升起,又像碎红,飘落,飘落,撒满一地……
这个早上,没有相机,没有摄影师,只有那孩子。其他,一切的一切尽皆消失。对摄影师而言,没有好生活或坏生活。我的双眼固然能够聚焦,却无法完成拍摄,虽然它已在我心底感光。
一段未被复制的影像。未进入历史……我的这段文字试图将其再次聚焦,并期待多次感光,却不知道谁可能带着底片……。
唐僧铜像及其它
碧青
1
在我见过的多尊佛像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尊四寸左右高的唐僧铜像。我不懂古代佛器的渊源,自然不知道这是哪个朝代艺人的雕塑杰作。但我想象,塑造唐僧像的人,应该是一位诗人,最起码,应该是一位唐僧的知音。
我猜,那不是从西天取经归来的唐僧。因为,没有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陪伴在他的身边。只有他孤单一人,背着经卷在大地上跋涉。也许,这是取经归来以后的唐僧。取经只是他的一种经历,传经,才是他终身的使命。或者,这更接近真实的唐僧,他总是日夜背着沉重的经卷,在大地上艰难地行走。
2
取经的唐僧,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国人对他的那些神话故事,甚至比历史上许多帝王将相的故事还熟悉,还感兴趣。不论是做为古人吴承恩文字里的人物,还是今人的影视里的人物,戏剧里的人物,甚至动画片和绘画里的人物,在人们的心目中,唐僧的故事,大多是取经过程经历的落入妖魔鬼怪手中,又被孙悟空等成功解救出来的故事。似乎,是他那一身令妖魔鬼怪吃掉都可以常生不老的血肉,使他倍受磨难,而不是因为他肩负着取经的使命。但他总会在大祸临头时有救,总是有险不惊,大难不死,又是源于他肩负取经普渡众生的重任,
而他取到真经时,我们才知道,他的一切劫数,都是佛祖设定的,似乎与妖魔鬼怪恶性关系不大,那只是历炼他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而他前世就是佛祖的弟子,今生注定要经历磨难才可成佛。
我突然感到,他肩负取经使命抵达西方极乐世界成佛了,比我们从俗世里成佛的途径,更艰难啊。在我知道的有限的佛学知识里,或者叫关于成佛的传说里,只要人们虔诚地日日咏颂阿弥陀佛,或者仅在临死前虔诚呼唤阿弥陀佛,大势至菩萨就会把此人的灵魂,接往西方极乐世界。甚至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
3
这尊唐僧佛像,更像是一个思想者的塑像。或者,一个忍辱负重的知识分子。
他背着八箱经卷,有三箱经卷高过了它的头颅。经卷箱上面,有一把展开的伞,但看不出他在经历风雨,还是在用伞抵挡炎夏的日晒。那把伞,在庇护经卷的同时,也庇护着唐僧。
伞的前沿,垂下一个小物件,连接着伞的是一根树牙般细的铜柱,然后分成四根细铜线,下面连接着黄豆大的一个底座。我说不出那是什么佛家宝器,所以,我愿意自作主张,把这小物件,想象成一盏灯。那是在唐僧的头上亮着的灯,也许是用于夜里照明。那是俗世里的灯,佛也要借助俗世的灯,来关照俗世的一切。因为,在我们的文字记载或者想象里,俗世好像是佛界和妖道的中转站,妖魔鬼怪修炼到一定程度,先幻化成人,再成仙或者成佛。也许,在唐僧头上亮着的那盏灯,仅仅是一种象征。告诉世人,唐僧,携带着一盏拯救尘世的灯。他走到哪里,这盏灯就亮在哪里。
这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具有永恒的光明和火焰。
所以,我看到了,唐僧的目光是安祥慈善的,他的佛耳垂肩,看似有无限的法力和智慧。他胸前的那串佛珠,远比他身上的袈裟更令人注目。是的,他的佛衣在我看来有点旧,是不是佛衣本是俗世的布做的,经历长途跋涉和风吹日晒,显得陈旧了。或者,那根本就不是我们经常在影视里或佛像身上看到的佛衣,更像古代樵夫仅达到膝盖的上衣。只是那宽大飘垂的衣袖,透露出几分佛的飘逸。还有那两只佛手非同寻常。他的右手,是我们常见的佛家大师闭目修行或掐算人世福祸的姿势。中指和无名指弯向自身与大拇指衔接,食指和小指伸向自身之外的世界。他的左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法器吧。但此时,肉眼凡胎的我,看到的只是一小截细铜棍。
他的双腿裸露着,右脚迈出去的坚定步伐,是一种永恒的行走在大地上的姿势。他的脚上,紧穿着一双草鞋。几根细草绳绑着脚上的鞋,他的十个脚趾头,全部露在外面。他的脚下,则看不清是土路,是草原,是海浪。所以,我把他脚下的一切,称之为永恒的大地,生长一切的母性的大地。
那么,我就任凭自己的想象,把背着经卷在苍茫大地上行走的唐僧,看成是去传播经卷的唐僧了。
4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成佛传播经文的唐僧,是苦多还是乐多呀。我怎么感到,他也是苦大于乐啊。
如果,他成佛了,只是在西方极乐世界享受,他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形象。
那么,是人世让他如此的吗?人世到底有什么,让佛都如此沉重?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如此负重,人世又有什么珍贵的东西,需要他如此负重也要拯救?
仅仅是人心里的光明和爱吗?
人心里的光明和爱呈现了,这个世界就明亮和温暖吗?
在唐僧等诸佛普渡众生的世间,到底有怎样的暗淡和荒凉呢?
谁能清楚地告诉我啊?是否,人有了爱,有了对世界的大爱,自身就会放射光芒,就不会跌到在黑暗和尘埃里?
5
而我们人世里,很多很多人,是信奉佛教的。但也有很多很多人,信奉的是别的宗教,信奉的是其它的教主,比如耶酥,比如天主,比如上帝。还有很多很多人,什么教都不信的。
我敬畏佛,但对古庙和修佛的苦行僧,有一种本能的惧怕。说不清是惧怕苦行僧远离人群的孤独,还是怕苦修的异常艰难。或者说,是修炼者的很多禁忌和戒律,让我畏惧。在我看来,那些禁忌和戒律,是会约束或者改变人的心性的。也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还有一点,遁入空门的人,很大一部分是在尘世里无法实现人生某些愿望的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生活或者事业或者爱情方面的失败者,才去深山古庙里修行,寻找生命的本真意义。
所以,我热爱人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里春夏秋冬四季轮转。我感到在俗世里生活挺好的。有父母兄弟姐妹,有孩子,有爱人。有苦乐酸甜,也有想干和不想干的事。俗世是在大自然里存在的,也是天地所赐的,有蓝天的高度和大地的厚重。如果真有来世,我还愿意生生世世都做人,履行今生的盟约,和所爱的人生生世世永远在一起。
记得,我曾经在两年前的某一天,与一位远方的朋友探讨宗教与自我实现的问题。我问他,人必须修行才可拥有生命的圆满感吗?他没有否定修行者,只是说,那是自我实现的一种途径和方式。
还有什么吗?我问。
还有人世的荣华富贵。一个人如果获得人世的荣华富贵,也会有自我实现的良好的生命圆满感。他答。哦,我不太清楚,因为,我没有享受过人间的荣华富贵,自然不知道那种生命的圆满感。可能,他指的是大富大贵。那是自己的造化,还有很多外物主要是财富烘托着的生命圆满的感觉吧。
还有吧。我希望还有的,比如心灵实现的那种生命圆满感。
他说,还有就是爱情了。爱情,是生命自我实现和获得生命圆满感的途径。
我简直把他看成神了。我赞同他说的拥有爱情,生命可获得圆满感。因为,人缺失了爱情,就有生命的残缺感,心灵的破碎感。生命就再也不会完整。爱一个人,生命比任何苦修都更甜美吧。爱一个人,比拥有千万财富,拥有更深刻的内在生命体验吧。那些所有的生命温暖和美都来自自身的生命深处。这是来自生命本性的生命圆满感。这不用去苦修,不用去江湖般险恶的世界争取权位和金钱,只用真诚的两颗心相爱就可以了。
可是,细想想,在这样的世界拥有真正的爱情,或者保持爱情的鲜活纯洁,也并不比在深山古庙苦修容易吧。我的朋友萧文俊曾追问过,不知道唐僧有没有过爱情。是啊,我多想知道啊,我希望他有过爱情的。我突然想到,佛祖拥有过爱情吧,他也拥有过真正的荣华富贵,但他仍然放弃这一切去苦修成佛,再来拯救众生,这秘密谁能破译呢?
我甚至不希望唐僧是佛祖的弟子转世,如果,他是由经历过人间爱恨苦乐的普通人,修炼成佛了,是不是让世人感到,佛离人更近呢?就像某些书上说的那样,人都有佛性,人心里就有佛。
6
我望着唐僧塑像,沉默不语,内心充满了敬意。因为他去西天取经,因为他背负径卷行走在大地上,日夜传播经义,都是为了人啊。仿佛,他的成佛,是因为人世和佛国共同的需要。
唐僧,是和人在一起的佛。是把爱给了人的佛。所以,他取经的故事流传千古,他的大爱之光在人世异常灿烂。
我想,如果在他没有成佛之前,我曾经和他同生在一个世界该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更真切地看到他的身影和面容了。我会知道他更真实的故事,而不是通过古人的神话故事,不是根据个人的想象去诠释他。如果真的那样,我还是今天的我吗?
幸好,有先人留下了这尊唐僧背负经书在大地上苦行的铜像。否则,智商不高的我,会沿袭那些流传的故事,过多地把目光投在他取经的路途上,而很少去关注他如何去践行他从佛国背向人间的经文。是否,传播经文的过程,比他踏平坎坷成大道的取经之路更加艰难?是否,在人间,有比取经途中的自然天堑和妖魔鬼怪还凶险的地方,才使他的脚步,如此的沉重和坚定。
7
哦,无论如何,我都不想离开我爱的人们,我不想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我在现世的存在。
那么,就让我梦回唐朝吧。让我在梦回唐朝的时刻,看到真实的唐僧。
最好,还能读懂唐僧背负的经卷里的一些文字。
我想,那些经书里,肯定有我认识的文字吧。比如天,比如地,比如人,比如魔,比如河流,比如山川,比如草木,比如动物。还有很多很多人类依赖存在的东西,很多很多人类创造的东西。因为,离开人世的一切,佛的经文对人世便没有了任何意义。
是的,唐僧就是把经文从西天背回了人间啊。但我们不可以再把经文弃置世外啊,我们应该接受并领悟他所有的智慧和爱……
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啊,此时,我在面对唐僧的塑像默默发问……
怀念红狐(散文)
刘志成
那一年,我家耕种的荒地离家足有二十里。一个夏日的傍晚,我和爹锄了一天地往回赶时,就看见了那只叼鸡的红狐在不远的沙丘上站着,眨着水辘辘的两只菱形眼默默地望着我们。我的心里腾地起了一团火……
红狐的出现是在十多天前的一个月夜里。那时,淡淡的麦香渗在月光里浸濡了村子的夜空,仿佛要流进人心里来。出院撒尿的我,猛然间听见鸡窝里响起了几声惊恐的呱呱声。我揉了揉睡眼,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团红艳艳的火团在眼前掠过,蹿上院墙,箭一样地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里。我疑惑地走到鸡窝边,见地上洒了一滩扎眼的血。黄鼠狼叼鸡了,妈。我的声音惊动了屋里的母亲,她一手持着煤油灯,一手罩着灯苗出来弯腰查了鸡窝,叹了口气。那是只红色的黄鼠狼,我说。那是狐,娃。母亲渗满无奈的声音纠正了我的错误后,就回屋去了。那只老母鸡原打算卖了给娃攒学费的,母亲的唉声叹气混着爹响响抽烟声飘出屋来,让我暗恨自己怎么当时就没手脚伶俐点……
偷鸡贼,今天非逮住你不可。我气恼地迈开小腿向红狐冲去。红狐冷冷地看着我,仿佛把我没放在眼里似的,一动也不动,待我快到跟前,才甩甩长长的尾巴倏地一蹿,不紧不慢地逃,不时还回头瞅瞅爹那儿。娃你追不上那家伙,不要白费力气了。爹喊声未落,我绊倒在地,一只鞋从脚上飞出,掉在了身边。我站起,拾鞋,向红狐狠劲扔去。红狐箭一样射出,跑上另一个沙丘尖后,就消失在了茫茫暮色里。我沮丧地坐下,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回头却见红狐又在原来引诱我的那个沙丘上站着,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爹。偷鸡贼,有本事你等我到跟前再跑,我恼火地站起,又向狐追了过去。狐双腿一跃,朝我迎面闪过,蹿到爹身边,似要挑逗爹去追,见爹不理,长嗥着在我们周围绕着圈子。娃你不要追了,这畜牲的窝就在附近,说不准还能扒一窝狐崽子哩。爹你怎知道?你没看见这畜牲肚皮下的奶袋子鼓鼓涨涨吗?爹咧着嘴说。
果然,我们很快就发现附近的一个沙圪坨里有一黑土硬圪台,圪台下迎西有一洞,洞前涌起一堆土,不是新痕迹,若不是走近了根本发现不了洞口。爹把耳朵贴在洞口听,我也学着爹的样子凑了上去,很快就听见了几种不均匀的呼吸声。幸亏洞不深,要不我们就费事了,爹掩不住一脸喜悦。红狐见我们用小锄往外扒土,长嗥着蹲在十多步外,双眼流下泪来,乞求地望着我们。很快,我们就看见了四只狐崽,圆乎乎的蜷成一团像小绒球,眼黑黑黑的,眼白白白的,清亮得像小星星。扑闪扑闪地望着我们。把狐崽子拿回喂上些日子卖了,够我娃好几年的学费哩。爹的喜悦感染了我,像吃了块糖似的心里顿觉甜滋滋的。我展开布衫襟子,捧起它们,明显感到它们在颤抖。
红狐一路尾随着我们,凄凉地干嚎着,引得我布衫襟子上的四只小狐崽也哀鸣不止。我不耐烦地赶了它几次,它都不走,直到快进村时,它才站定,干嚎着望着我们,引得村中的狗也狺狺不止。我的心一软,站定就要央爹放下狐崽,犹豫了好一会儿,忽想起那只预备我学费的花母鸡来,遂把心一横向红狐狠狠唾了一口唾沫,转头追上了爹。不久,我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学到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里的一段文字。当我读到老麻雀为了救护小麻雀,在庞大的猎狗面前奋不顾身时,我不禁有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而其他的同学却一脸的轻松,我暗暗庆幸自已幸亏遭遇了红狐,才在童稚的无忧无虑中辨别出一种特殊的味道……
那时,四只狐崽只有一个多月,还没断奶。它们通体雪白,只有鼻头和尾巴发红。母亲用玉米面糊糊每天喂它们,间或也到邻居家讨些羊奶给它们改善一下伙食。我这才明白红狐偷鸡原来是为了这四个小狐崽子。我越来越喜欢这四只狐崽,常逗着它们玩。这种人狐和谐相处的局面刚刚维持了不久,一个月光朗朗的半夜里,院中突然响起了长嗥声。睡梦中惊醒的我揉揉眼几乎怀疑自己还在梦里。我扒起窗子上的猫眼洞布向院中一看,只见那只红狐昂着头站着长嚎。屋里的四只小狐也哀鸣起来,屋里屋外的狐叫声凄凉地响成一片,引得村子里的狗也汪汪地叫了起来。红狐仿佛没听见沸沸的犬声,长嗥着人立在门扇上,用爪不停地抓着门。我心里酸楚楚的,正要央爹放了狐崽,见爹操起顶门棍,去开门,却被母亲劈手夺下了。我跳下地,拉开门,狐退到了院中,哀鸣着伏下前腿。我发现红狐已比那日见时瘦了许多,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地望着我们,眼角隐隐有泪痕。很多年后,红狐哀痛的嚎叫声还清晰地回响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触到了我的记忆,让我变得伤怀不已。我曾经试着将那份感动讲给一些城里朋友分享,但他们一脸的漠然,反揶揄我是艳遇了聊斋里的狐女了。一股悲哀突然袭击了我,我知道一种东西在生活中已丢失了,它再也不会回来了……记得当时,我正用手臂抹眼角上的泪水,爹喊狗声猛然在院子里响起,我不由得心头一紧,才发现是邻居家那只高大威猛的狼狗已出现在院子里,龇着牙,喘着粗气要向狐发起进攻,被爹死死抱住脖子。红狐还没有走,只是嗓子已嘶哑,发出一种揪心的音节。母亲抱了四只狐崽,轻轻放到了大门外,红狐迫不及待地叼起院中的一只柳篮子,放到了狐崽们身边,低低地叫了一声。四只狐崽便爬了进去。我要过去阻止红狐带走篮子,却被母亲一把拉住了。红狐叼起篮子,看了看我们,便飞快地蹿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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